據《法制晚報》報道近日在印尼發生的扣船事件10日有了最新進展。在中國駐印尼大使館的介入下,部分受影響的二手餐飲設備買賣中國貨船11日順利離港,且其他貨船也在辦理離港手續。
  2009年印尼《煤炭與礦物法》規定,2014年1月12日後,在印尼采礦的企業具有就地加工冶煉的義務,印尼政府將於1月12日零時開始停止所有原礦出口。部分中國企業爭取在禁令實施前運迴向印尼礦主採購的原礦,並計劃1月11日前離港。部分船舶裝貨完畢後,在已繳納關稅和按正常程序辦理離港手續後,印尼當地海事部門卻seo拒絕簽發離港證,導致部分船舶被迫滯留。
  11日上午,記者從中國駐印尼大使館債務整合相關負責人處瞭解到,從最早有船滯留到現在已經20多天,而真正辦理離港手續有船陸續離開到現在則只有三五天。每艘船在此滯留一天大概要損失1萬多美元(約合人民幣6萬多元)。
  事件發生後,使館介入解決此事。該負責人告訴記者,現在已經有十幾艘船舶離港,但是到10日晚仍有五六艘在裝貨沒有抗癌食物離開。使館鑒於12日禁令生效,已經督促還沒有裝完貨的船舶儘早離開。  (原標題:遭印尼扣留貨船陸續離港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qs67qsgfn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